2017年2月16日,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6年广东省电热水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。本次抽查了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、顺德等8个地市(区)85家企业生产的85批次电热水器产品。经检验,发现29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4.1%。
据介绍,本次被抽查的85家生产企业(85批次)包括大型企业2家(2批次)、中型企业8家(8批次)、小型企业75家(75批次),大、中、小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.4%、9.4%、88.2%。抽检发现的29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,均为中、小型企业,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7.3%,中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.5%,大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零。
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.1—199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 4706.12—2006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》、GB 21519—2008《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、GB/T 20289—2006《储水式电热水器》、GB 4706.1—2005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 4706.11—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》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,对储水式热水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发热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潮湿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非正常工作、机械强度、结构、内部布线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接地措施、螺钉和连接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、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、额定容量、能效等级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;对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发热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潮湿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非正常工作、机械强度、结构、内部布线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接地措施、螺钉和连接、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本次抽检发现的29批次不合格产品,生产企业(标称)涉及佛山市嘉仕利厨卫电器科技有限公司、佛山市顺德区康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、中山市宗正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鱼鹰电器有限公司、佛山市宝丽金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南头镇博杰仕生活电器制造厂、中山市万博五金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史帝斯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金叶电器有限公司、广东科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、广州五珑家用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雪花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旺夫人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绿丹兰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樱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山市佐驰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爱仕德电器实业有限公司、广东顺德质奇电器有限公司、佛山市顺德区帮豪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欧家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沐捷电器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山市美仕达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苏商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东凤镇松芝五金电器厂、中山市松铃电器燃具有限公司、佛山市法力奇电器科技有限公司、佛山市顺德区真的好电器有限公司、中山市黄圃镇法迪电器科技厂、中山市巧太太卫厨电器有限公司。
不合格涉及电热水器的结构、能效等级、额定容量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接地措施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。其中,“结构”项目不合格的有20批次,“能效等级”项目不合格的有18批次,“额定容量”项目不合格的有10批次,分别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69.0%,62.1%,34.5%。
广东省质监局表示,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,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责令企业停止生产、销售不合格产品,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,依法组织复查;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。